小威提議,從5/10開始,如果"連續十天"沒哭,就給他吃麥當勞,還要買玩具。
小恩一次就成功了。
小威ㄋ,四次才成功說。有一次差點就成功了,在第十天破功。只好重新來。
今天終於成功了,第十天沒有哭,所以今天請小威小恩吃麥當勞,還買了玩具。
小威的 "沒哭日記" 如下:
5/13: 集三點,哭了。點數歸零。
5/17: 今天集到六點了,又哭了。點數打五折,剩下三點。
5/24: 今天又哭了,點數扣五點,剩下五點。(第十天ㄟ,小威居然在第十天哭了,還一天哭三次)
5/27: 今天又哭了,再扣五點,剩下三點,重新集。
5/31: 終於集點成功,好不容易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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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方法不錯
我以前怎麼沒想到呢

[版主回覆06/06/2009 23:31:18]這是小威提出來的啦,因為他們在學校也有集點數換禮物。
30點可以換小小筆記本歐。